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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权力结构一直是乡村研究的一个热点,特别是伴随着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开展,更是引起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关注。文章立足于田野调查和既有的理论成果,并引入了过程——事件分析法,考察了刘村村庄权力结构的现实类型。
文章首先从实证主义角度描述了村庄权力的发展和演进,在系统考察乡村权力结构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认为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宏观建构和普遍存在的压力型行政体制,与自下而上的内生性村庄秩序,共同形塑了村庄权力结构的多元化特征。
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村庄权力运行的实践中,存在着种种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群体采用各种策略性的权力运作手段,为各自的利益互相抗衡,互相制约,村庄治理实践从来就是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行动主体可能来自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也就表明,在村庄这一“熟人社会”的权力运行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它们既有共同的利益所在,又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所求,村庄权力的行为主体呈多元化的特点:产生于村庄外的国家和相对独立的乡镇政府,以及产生于村庄内部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即是说,不同的利益关联就有不同的行动主体,不同的行动主体就会形成不同的权力博弈类型,乡村权力结构是一系列动态的、具体的权力运行过程不断施加影响而随之自我更新的产物。不同的权力博弈类型,最终形成了一个村治行为主体多元、利益需求和行为方式差异性显明的村庄治理系统,并互相促动、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村庄政治生态的发展及走向。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理论综述以及研究的对象与方法,对以往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逻辑思路。第二部分分两章,第二章通过对个案村地理沿革、历史变迁和当前正在经历的一系列变化的深描,揭示了村庄权力结构的“乡土性”,第三章则通过对“过程——事件”分析法的运用,重点评述了几个具体事件,揭示出,在事件中,村庄场域的各个权力主体如何展开精彩纷呈的权力博弈并因之形塑着村庄的权力结构,国家与村庄关系得以凸现。第三部分对权力结构中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第四部分为结语,并提出了文章的一些扩展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