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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克拉克(T.J.Clark,1943-)是20世纪至今西方最杰出的艺术史家之一,是艺术社会史研究方法在当代的最重要代表,也是上世纪6、70年代以来英语国家新美术史的先驱和领航者。 本研究以宏观、微观的视角,对T.J.克拉克的艺术社会史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既揭示了艺术社会史的基本观念,剖析其理论来源与方法策略,又将具体研究个案放在其现代主义理论总体框架中仔细分析,凸显出其艺术社会史的立场和方法,解析其卷入的重大争论及其艺术史写作实验,重点在于揭示其在艺术史写作中调解艺术与社会、内在与外在的关系时所运用的一系列策略,如“否定”与“隐喻”等中介方法。针对上述研究目标,本文共7章。第一章详细介绍了艺术社会史研究方法的学术脉络和发展状况,以及T.J.克拉克的个人学术生涯,第二、三、四章剖析了其艺术社会史的基本观念,方法策略和现代主义理论。简言之,克拉克艺术社会史反对传统艺术社会史的“阶级决定论”和“简单反映论”,反对艺术史研究的实证主义、形式主义等任何狭隘理论,坚持艺术与意识形态的互动关系只能通过视觉结构表现出来,即只有当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作用于视觉结构、作用于绘画传统或惯例,并迫使这个传统或惯例作了改变时,绘画才能间接地反映社会现实;同时,绘画可以是主导意识形态的表达,更有可能是对主导意识形态的颠覆和背离。克拉克运用“否定”和“隐喻”等中介策略调解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并在尊重作品视觉性的基础上运用“事态分析法”对艺术个案进行社会性研究;他还着重利用情境主义理论的“景观”、“异轨”等概念,这便加强了西马立场的倾向性表达。而克拉克的现代主义理路鲜明挑战了格林伯格的理论,他认为,现代主义是将现代性体验置于媒介之中的极限主义形式实验,它既意图完全再现现代性、又逃避甚至拒绝现代性,这种既爱又恨的艺术实践因失败而伟大。第四章详细探讨克拉克的现代主义理路,以期呈现一幅克拉克视野中的现代主义的历史图景;此外还重点分析了克拉克与格林伯格、弗雷德的现代主义之争,随后介绍了比利时艺术理论家德·迪弗对这次争论所作的甄辨与调和。本文第五章对克拉克艺术写作的三个案例进行剖析,以期在对它们进行条分缕析时,揭示克拉克是如何将观念和方法糅合到对具体个案的分析中去的。本文第六章评析了克拉克论普桑的《瞥见死神》一书的艺术写作实验意义。在结论中,本文对克拉克的艺术社会史方法及其启发意义作了整体评价。 本文虽然以T.J.克拉克艺术社会史为研究对象,但最大的期望,在于通过呈现一种艺术史研究方法的复杂模式和内在机理,为中国艺术史的研究提供一种具有借鉴和攻玉价值的参照,这便是本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