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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市场行为和资源配置需要有明确的市场规则,公共项目公私合作准则就是在公共资源市场中的一项市场规则,成为保障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成功的基石。20世纪初,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国西部地区及其中心城市为推动区域内经济及社会发展,公共项目建设速度加快、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增大、已建成了一大批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型或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青藏铁路、兰新高速公路等工程。但城市基础设施资金严重不足、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效率低和政府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促进管理创新的矛盾与冲突日益突出,制约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严重影响西部地区人民对日益增涨的经济与社会文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论文以西部地区突出的公共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问题为基础,借鉴国内外公共项目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的运行机制,在运用政府规制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新公共理论分析市场经济与市场规则、公共项目与市场准入和政府规则与市场规则等关系的基础上,对国内外PPP准入机制分析、比较,我们对西部地区城市的问卷调查和各方访谈,运用结构方程方法科学建立了准入规则的影响因素,并以重庆市为例进行了设计,提出了以下PPP准入机制研究结论:(1)通过分析政府规制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西部地区PPP准入机制设计时必须明确准入规则、准入管理机构及其运行程序,准入规则从准入主体及其条件、准入范围三方面建立。(2)通过国内外PPP准入机制比较,其准入管理机构均是设立在财政部门(或其他同级部门)中的相对独立的机构,在准入前进行市场预测,准入程序中谈判阶段是重要程序,新加坡在准入流程方面,以投标截止前的市场反馈环节代替招投标过程中的谈判,目的都是保证政府与企业就项目和合同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结合调研分析,得出明确准入主体是西部地区建设PPP准入机制的关键,同时应重视公众参与。(3)以重庆市为例,PPP准入程序的关键节点包括市场预测、市场反馈、招投标、谈判阶段,其中市场反馈和招投标阶段是审查私营企业准入条件的重要阶段,PPP准入管理机构的设置分阶段进行,模式发展成熟后PPP机构可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探索性的提出了西部地区公共项目公私合作准入机制的框架及运行程序,并且认为重庆市PPP准入机制在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值得借鉴。论文认为,西部地区以主要中心城市为载体,建设PPP准入机制是保障PPP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政府公共项目管理结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目前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政府减少行政审批、调整经济结构、创新政府管理的重要途径。因此,论文提出研究公共项目公私合作准入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前沿性实践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