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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2007年我国城乡住户调查数据(CHIPS),实证地分析了收入差距、绝对收入、相对收入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无论是对城镇居民,还是对农村居民而言,收入差距都对主观幸福感都有显著的影响,但影响的效果不尽相同。对城镇居民而言,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收入差距与主观幸福感呈现显著的正向关系,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基尼系数增加),主观幸福感也在增强;对农村居民而言,收入差距与主观幸福感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在一定范围内,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基尼系数增加),主观幸福感也在增强,但是增强的程度在逐步减弱,证明了收入差距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一种可能的解释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既让人们对自己未来收入有更高的期望,又会使人们的不平等厌恶增加,但收入流动性感知的正向影响大于不平等厌恶带来的负向影响,因此表现出收入差距越大,主观幸福感越强。相对收入同样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着显著的影响,对于城镇居民而言,相对于参照区域(县级层面)的平均收入,自身的人均家庭总收入越高,主观幸福感越强;对于农村居民而言,相对于参照区域(县级层面)的平均收入,自身的人均家庭纯收入越高,主观幸福感越低。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相对收入更高的农村居民面对着更大的生活压力,降低他们的主观幸福感。绝对收入对于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当前阶段收入仍是提升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仍可以继续提升农村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对城镇居民而言,绝对收入对主观幸福感也存在正向影响,但是并不显著,可能是相对收入和收入差距对城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决定起着更大的作用。本文对比了城镇和农村的主观幸福感决定的差别,但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这种差别产生的原因,需要进一步探讨这种差别的形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