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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它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的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二是准则允许企业在经济环境、客观情况发生改变时,进行自愿性的会计政策变更。后者给企业留有了很大的自主权,企业的行为更值得人们去关注,因此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也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从他们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发现,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企业进行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并非是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是通过这种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在我国这些驱使因素包括:与盈余管理相关的巨额冲销、收益平滑等;与资本市场规定相关的增发、配股、保持上市资格、规避特别处理等。但这些结论是建立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颁布之前发生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司的数据之上的,在实施现行准则的会计环境下,以往的研究结论是否还适用就有待进一步考虑。因此,本文选用了最新的会计数据,对我国近两年的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现状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存在哪些不足,是否还留有一些不合理的变更动因,最终的目的是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本文采用对比分析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研究,文章的思路大致如下:首先,从寻租和博弈论两个角度对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阐述。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寻租过程就是管理者在允许的情况下斟酌选用并改变所适用的会计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缓准则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改变其真实收益以取得不应得的资源或财富。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其实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也是众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我们要想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就要创造条件,正视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机会主义问题,营造一种共赢的局面。其次,对比分析了我国、美国以及国际会计政策变更准则。我国的相关规定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体现了我国会计持续趋同的理念。至于我国与美国准则中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处理方法上,美国准则中将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采用追溯调整法,间接影响不予确认。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类似于间接影响的情况也会出现,我们是否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还有待研究。再次,从发生数量,变更类型,披露情况以及经济后果四个方面对我国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近两年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发生数量不多,变更类型分散,披露的内容不够规范,变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全部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相比,一部分集中在0%,6%附近,说明还存在着少数不合理的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动因,包括调增利润以及对资本市场规定的迎合,另一部分集中在12%以上,说明盈利越好的企业越有变更会计政策的可能。变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水平高于非变更公司,但是不集中、不稳定,说明如果是基于短期利益考虑而进行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必将会影响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影响可持续发展。最后,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指出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为了更好的规范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行为,我们应该进一步规范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内容,分离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的选择权与监督权,改善资本市场的管制,并且要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