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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一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弱势的产业,这种二重性在现代社会凸显了农业产业发展问题需要依托金融平台来解决的重要性,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导致了我国农业发展陷入了瓶颈状态,农民与乡镇企业因为难以得到与城市居民和企业相同的金融服务,享受不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被排斥在经济发展轨迹之外,因此陷入到长期贫困的陷阱当中。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鼓励和引导全社会资本流向农村地区,用以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既有利于自身的生存,而且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帮助农民朋友摆脱贫困。近些年,金融机构普遍选择可持续发展作为自己的生存目标,相关的政策制定与创新管理都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的历史选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深处农村地区,主要服务对象是当地农户和乡镇企业,目标客户十分明确。与城市大中型金融机构相比,规模小、经营灵活和贴近客户,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十分明显。不仅有效弥补了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匮乏的漏洞,也刺激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为我国城乡平衡,缩小城乡差距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服务的供给分析,得出我国目前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广大民众的需要,而且金融服务难以持续,得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又通过对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型金融机构的对比分析,总结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确定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农民及乡镇企业的需求离不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当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必然不会是一帆风顺,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也相应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