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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可以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中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企业+农户”模式作为最重要的农业组织模式出现了订单履约率低、违约现象普遍的突出问题,凸显出订单农业中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失衡、脆弱,乃至利益链条断裂的缺陷,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企业+农户”模式能否保持契约的稳定性,根本就在于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因此,研究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稳定性和利益分配问题,对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选取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企业+农户”组织模式进行研究,它是中国农业产业化的最重要的模式,当前中国还处于这种模式之中。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合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但是这种模式具有天然的弱势,企业与农户博弈双方违约率居高不下,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均。文章通过博弈分析,研究企业与农户之间履约率低的根本原因,对利益主体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利益分配进行研究,给出提高“企业+农户”组织模式稳定性的政策建议。这项研究主要分为六个部分。本文的研究内容如下:第1章是绪论。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和目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同时总结了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对龙头企业、农户、不完全契约、利益分配以及渠道权力的内涵做了清晰的界定,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为本文研究做好理论基础,这一章详细介绍了国外的农业合作模式以及国内的“企业+农户”模式。国外的农业合作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农工商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日本的协同组合的模式以及法国模式;国内的农业经营模式主要是“企业+农户”模式和“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第3章是“企业+农户”契约的稳定性分析。文章首先运用了不同条件下的四种博弈模型:合同双方约定固定价格情况下下、在合同中增加违约金情况下、增加社会资本的情况以及在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下,探讨了企业与农户履约和违约的情况,解释了合同违约率居高不下的原因。然后文章还从不完全契约的角度,提出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后机会主义行为、合约条款不规范和规范合约的成本、法庭执行的困难以及组织和制度的缺陷方面等原因也是造成契约履约率低的重要原因。第4章是“企业+农户”利益分配的博弈研究。造成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履约率低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分配不均衡,二者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综合体。中国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利益双方处于同等地位获得相应的利益分配是非常重要的。本章运用了供应链利益分配Shapley值法研究龙头企业与农户两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这是本研究的一个创新点。但是这种分配方法没有考虑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来还需要更多的学者进行研究。第5章是“企业+农户”契约模式稳定性改进的建议。主要从规制不完全合约、增加违约金、长期合作、外部支持、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这几个方面对提高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稳定性进行了阐述。本章提出的政策建议主要是根据文章的分析得出来的,既有针对性又有可行性。第6章是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