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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也逐步走向城镇化,城市的建设在引导着发展,而城市管理正努力与之相匹配,尽力做到同步迈向现代化,让社会内部根基更为稳健。然而城市管理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却是直接而尖锐的,它所触及的是群众最基本的利益,容易产生矛盾及冲突,需要认真的对待及处理。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积极探索合适的城市管理模式,在1997年开始试点集中行政处罚权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007年东莞市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探索开展“8+1”职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经历几年的努力初见成效,但工作并未得到公众的认可叫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公众形象徘徊在时好时坏的区间,网络信息化时代关于城管事件的正面及负面报道,更是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公众形象颇受非议。因此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认真开展工作和完善相关业务机制的同时,在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形象的方式,力求重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良好的公众形象。当前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公众形象的基本现状有正面与负面两方面,正面表现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为城市管理所付出的管理上的劳力、执法上的努力和处理矛盾的尽力,而负面表现为简单粗暴的执法、突击性的执法和选择性的执法等等。对于产生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公众形象偏差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城市管理政策的科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有待于深入了解。为改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公众形象偏向于负面,重新塑造一个务实为民办实事、解决困难、群众满意的良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公众形象,笔者在吸收和借鉴国外及国内一些先进试点城市对城市管理取得实效的经验上,结合东莞市的特点及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三点对策以供参考:1、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者的整体素质;2、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政策的科学化水平;3、进一步促进公众对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事实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