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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我国供需矛盾的主要政策导向。在政策的引导下,部分传统行业、大型基础建设类行业完成供给侧改革五项重要任务即“三去一降一补”迫在眉睫。我国国有企业在传统行业、基础建设类行业多处于垄断地位,为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的经济职能、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央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规模经济以达到“降成本”“去库存”的效果。考虑到部分国有企业相对于非国有企业长期处于高杠杆水平的状态,在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更要考虑到当前杠杆水平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支付方式对杠杆的调节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并购市场主力军,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更迫切需要回归理性,思考并购前后的杠杆风险和财务风险等。鉴于此,本文以2005-2016年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发生的并购事件为样本,构建企业目标资本结构的估计模型,并以此衡量企业的杠杆赤字(或杠杆不足),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法研究杠杆赤字、股票价格及产权属性对并购企业选择支付方式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显示杠杆赤字对于并购支付方式存在调节作用,且该调节作用显著存在于现金支付和现金-股票混合支付的选择中,即高杠杆赤字的企业更有动机利用并购的实施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然而将并购企业按产权属性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发现国有企业即使在高杠杆赤字的情形下,仍然偏向于使用现金支付,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现阶段国有企业在并购交易中对杠杆风险的弱化和低风险敏感度。若考虑资本市场的影响,研究发现股票市场和产权属性对并购支付方式具有交叉影响,即在股票高涨期内,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表现出比低迷期更强的动机使用含有股权的支付方式。基于实证结果,旨在优化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对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合理性,本文建议国有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理性使用高额现金支付,积极探索混合支付,避免杠杆调节的机会主义行为,通过并购交易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自身活力,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