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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良好发展事关我国农村的稳定,村民的幸福。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乡村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瓶颈。环境作为最公平的公共物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政府有责任保障村民享有安全健康的生态环境。研究乡村发展建设中如何优化村庄的生态系统结构,实现环境的“零污染”,即环境污染与去污染的动态平衡,持续地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有着深刻且重要的意义。基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T村的“零污染”村建设实践,研究运用个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深入探究了T村环境“零污染”治理的现状与机制。透视出目前T村环境“零污染”治理过程中,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单一、治理规划缺乏整体布局、村民参与内驱动力疲软、环境“零污染”理性认识不清四大因素共同制约了村庄的环境“零污染”治理实践,造成治理资金严重不足、治理成效难以维持、村民行为参与被动、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面对T村环境“零污染”治理的现实问题,依托多中心治理和协同治理理论,应构建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模式,深入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以实现乡村环境的生态和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政府、企业、公民等利益主体,为提升社会共同利益,通过互动、协商、谈判等正式或非正式制度,达成共识,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共同行使公共权力,合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研究在明晰乡村环境“零污染”的治理主体应包括政府、企业、环保组织、科研院所、村两委、村民等相关利益方的基础上,提出实现乡村环境污染与去污染的动态平衡,要通过优化多元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参与优势;完善互动协商形式,实现治理主体联动;健全乡村环保机制,促进治理成果长效;创新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生态文化,培育村民自治理念五大路径来促进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和常态化,在持续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实现乡村环境的“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