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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以来,我国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对外贸易的增长已经开始由注重量的增加转向了对质的关注。而本文论述重点——新型的结构贸易融资,对于我国重点支持的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无疑将提供巨大的支持。首先文章阐明了结构贸易融资的概念,指出其是创造的运用传统的融资方式和非传统的融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项目社会环境的具体情况要求,将多种融资方式进行最佳组合。这种贸易融资集信用调查、货款融资、贸易应收款管理为一体,是一种全新的贸易融资方式。接着本文介绍了针对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结构贸易融资工具,包括了出口信贷、银团贷款、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银行保函等。针对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的具体情况,将不同的融资手段相互结合并针对融资要求取长补短,可以使结构贸易融资最大程度的符合产品出口对资金的阶段性需求,避免传统贸易融资带来的资金阶段性缺乏和过剩情况。另外,文章也说明了使用结构贸易融资对于降低融资成本,以及防范和转移出口贸易融资中风险的作用。文章以船舶出口为例,指出结构贸易融资在船舶出口中对进出口双方的作用。例如,通过买方信贷和福费廷融资就可以为进口方提供高达100%的融资。同时构想通过银行保函与福费廷结合以弥补除卖方信贷以外出口商的资金缺口。虽然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结构贸易融资在我国却鲜有开展。文章指出,结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商业银行甚至连结构贸易融资的基本融资工具都没有健全。另外,政策性机构的职能定位不明确,国内企业习惯于使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等因素也都大大阻碍了结构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最后本文提出,为了大力发展结构贸易融资,从融资层面为我国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提供支持,需要商业银行、企业和政策制定者多方的共同努力。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完善现有融资工具,吸收借鉴国外先进融资方式。出口企业要善于接受新事物,积极为出口合同设计个性化的融资组合并培养合格的融资团队。政策性金融机构需要调整自身角色,实现从直接信贷向信贷担保的转变。政策制定者则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结构贸易融资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