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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是我国当前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各种就业歧视类型和案例层出不穷,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年来,从“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广东省的“河南人歧视”纠纷到武汉首起反就业歧视诉讼案等,都体现了就业歧视在我国的现实状态。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保障制度,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维护公民平等就业权的重要举措。我们应当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经验,在规范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并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概述。首先是结合我国就业歧视现状和就业歧视的相关案例,从就业歧视是对社会文明进步要求的一种违背和反就业歧视体现了法律制度对社会公正的诉求正反两个方面提出就业歧视与反就业歧视问题。接着从国际和国内两个角度总结剖析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保障制度,即反就业歧视的国际法律保障制度和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保障制度。第二部分针对我国现有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系统指出其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和缺陷。一是反就业歧视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反就业歧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反就业歧视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指出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我国就业歧视现象的大量涌现和当前社会制度的不公正不完善密切相关。第三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在这一部分里,作者直接切入主题,论述了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思路。首先是消除就业歧视的制度基础,即分别从改变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构建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教育制度公平的实现三个方面来消除就业歧视存在的土壤和制度基础,然后提出反就业歧视法律保障制度的具体完善建议,即制定国家反就业歧视法并设立反就业歧视执行机构、加强政府和工会等组织在反就业歧视中的执法监督、确立政府在全社会用工平衡中的协调职责以及完善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