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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选取泰安市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的市级平台,以“合作社申报+政府评审”模式作为问题切入点,从示范社评选流程和评选标准两个角度分析政府评审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从组织规模、合作内容、经营成效、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对十家典型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对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过程中政府和合作社两个参与主体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给予相应的措施。本论文具体的研究结论如下:1、从政策背景、发展现状、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的背景环境。一号文件奠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活动在全国范围得到积极响应,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的内容包括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及品牌化建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采用的标准是农业部提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各地在此参照标准下进行了差异化的设定。2、运用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及对比分析等多种方法分析了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了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运行逐步规范的良好发展态势,通过统计数据证明了选取泰安市作为典型案例区的合理性。3、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的模式定义为“合作社申报+政府评审”,并以此作为本论文实证分析、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部分的主线,分别从政府主体角度和合作社自身角度进行了平行性研究。4、通过对政府评选流程和评选标准的对比分析得出,在评选流程设置中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评选标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指标不易量化、表述欠准确、易导致人为主观因素等。5、通过对10家合作社组织规模、合作内容、经营成效、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调研分析得出,合作社指标与合作社示范评选标准存在一定差距,自身内部实力待提高。6、在实证分析基础上,本论文从合作社和政府角度对合作社示范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分别从内部制度建设、多样化经营、品牌建设、人才引进对合作社自身实力发展给予建设,从普及宣传、扶持力度、规范评选及搭建平台四个方面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