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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的提出是因为2003年非典事件的产生而获得关注,行政问责经历了风暴问责制度问责最后到法治问责。在这期间行政问责一直是政府非常关心的问题,问责是否合理关系到政府执法的合理性。本文对现行的问责现状进行了论述和分析,最后通过法治化的路径来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本文首先通过对行政问责的基本内容进行阐述,汇总了当今学者们关于行政问责的定义界定,从而给出行政问责的概念界定。其次,总结了这些年来有代表性的行政问责事件,如重大事故引发的事件、公共卫生引发的事件和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引发的问责事件。通过汇总对其问责原因和问责结果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以便找出行政问责在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行政问责在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总结出行政问责的缺陷,如问责主体过于单一,官员的复出机制不健全,行政问责的法律依据不健全和缺少有效的内部评估机制等缺陷。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为行政问责的法治化路径,笔者试图通过完善行政问责的法治化路径,从而完善行政问责。主要通过构建完善的行政问责法律体系、划分各职能部门权限、健全主体问责机制、明确问责客体和官员复出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来完善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