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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依法制国”到“依法治国”方略的改变,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意识也逐渐增强,对国家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管理的权利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司法审判权属于国家公共权利的一种,是社会监督的一个方面。随着大众传媒的迅速蔓延,媒体报道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媒体报道对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越来越关注。虽然,他们相信刑事审判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实现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刑事审判的意外变异更会使公正销声匿迹、不复存在。广大民众非常希望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司法审判的运行状况直接实现影响和督促,实现在他们心目中所谓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因很多的因素而呈现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新闻舆论的监督直接拷问着刑事审判的良知,两者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公平正义等价值的实现,新闻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对刑事审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新闻舆论监督有自身的特征、本质、运行方式和法律限制的缺失,导致了实践中新闻舆论监督对刑事审判产生消极的影响,影响了法院的中立和公正。因此,分析两者产生冲突的原因,构建完善、合理的制度实现两者的和谐至关重要。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内容。熟知新闻舆论监督涵义、特征、功能、法理基础等内容,为下文重点剖析新闻舆论监督与刑事审判的关系的做铺垫和条件,是很有必要的。第二部分,介绍了新闻舆论监督与相关的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例如,审审判公开、司法独立、无罪推定原则等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介绍新闻舆论监督与刑事审判的关系。新闻舆论监督对刑事审判作用是两方面的,即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同时存在。第四部分,介绍了域外的立法与实践。熟知国际人权文件的相关规定,重点阐述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通行做法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范例,可以为我国立法做重要参考。第五部分,提出目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刑事审判之间存在的立法、实践中的问题,对于解决问题提出了建议,通过完善立法、构建相关制度体系,缓解新闻舆论监督与刑事审判的紧张冲突,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第六部分,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刑事审判的关系的法理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