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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我国是世界煤炭资源大国,也是煤炭生产、消费大国。煤炭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例高达60%-70%。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特点和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煤炭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充当第一能源的角色。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产品或半产品,而后进一步加工成化工、能源产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煤化工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等项目,接踵而至。煤制天然气与其他煤化工技术相比,具有流程短、能效高、技术相对成熟、投资成本低、污染物排放少等优势。然而有关煤制天然气企业职业病危害的研究较少。研究目的识别煤制天然气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对其防护方法及设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防控对策,为保护煤化工劳动者健康提供科学依据。研究对象与方法选择某煤制天然气企业,对其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详细了解项目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有害化学物等)及采光照明按照采样规范和检测标准方法进行测定。研究结果1.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生产工艺及现场调研,煤制气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煤尘、矽尘)、化学毒物(一氧化碳、氨)、物理因素(噪声)等。2.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企业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尘防毒、防噪、防工频电场、防高温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但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3.有毒有害化学物:共检测20种,其中净化系统变换工段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19.1~35.6 mg/m3)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30mg/m3)的18.7%;动力系统炉内加药间氨短时间接触浓度(25.7~34.2mg/m3)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30mg/m3)的14.3%,其他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化学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和岗位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4.粉尘:100个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有20%的检测点超限,超限点主要分布在输煤系统(输煤皮带头尾、卸煤、碎煤)和动力系统(灰库放灰和渣仓放渣);检测63个岗位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有27%的岗位超限,超限岗位以输煤系统(工程车司机、皮带保洁工和皮带巡检工)和动力系统(炉保洁工)为主。5.噪声:对249个作业点噪声强度进行了定点检测,17.3%检测点噪声强度超限,输煤系统超限率最高。检测82个岗位的个体噪声剂量强度,有36.6%岗位超限,超限点主要分布在输煤系统(55.0%的皮带巡检工和70.0%的皮带保洁工)、动力系统(33.3%的保洁工)和空分系统(100.0%的巡检工),其他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不超限。研究结论1.煤制天然气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氨、噪声等。2.本项目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为:输煤系统的煤尘、噪声;动力系统的矽尘、氨、噪声;空分系统的噪声;净化系统的一氧化碳。3.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不能完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完善关键控制点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职业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