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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选择是家庭金融研究的核心问题。不断推进家庭资产选择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将为政府经济金融政策制定提供必要的微观依据。通过提高针对特殊群体金融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增强供给结构应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有效解决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特殊群体金融需求市场失灵问题,是今后几年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首要任务。在我国,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的建设由政府主导,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包括家庭在内的消费者之间的协调互动首先取决于政府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做到这一点,自然离不开对家庭资产选择等微观领域运行机理持续深入地研究。考虑到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结合目前研究现状,本文在细致刻画贫困地区农户金融素质、信贷约束以及家庭资产选择现状的基础上,试图从金融素质角度出发,深入探讨贫困地区农户家庭资产选择异质性特征背后的原因及其形成机理。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使用特定的方法将金融素质、信贷约束以及家庭资产选择等概念转化为可度量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了三者对客观事实的识别能力和测量精度,更为全面地展示贫困地区农户金融素质现状、所面临的信贷约束及其背后信贷配给机制和家庭资产选择特征,进而增强了相关研究成果对现实世界的解释能力。已有研究对金融素质、信贷约束的界定与测量不尽相同,还存在诸多挑战。本文围绕这些挑战及其相关共识性观点重构了金融素质和信贷约束测量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了二者对现状的识别能力和衡量精度。其中的变化有二:一是采用多维度宽口径原则,从金融知识、金融行为和金融态度三个维度界定测量金融素质;二是进一步优化信贷配给识别与分类流程,重新规划信贷配给机制的分类,确认自我配给为第三种独立的需求型配给方式。研究发现,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户的金融素质整体水平低下且彼此间差异较大,从构成金融素质的三个子系统来看,贫困地区农户的金融知识全面程度和金融行为审慎程度均非常有限,与之相匹配的则是保守的财富和消费观念以及强烈的储蓄观念,三者以特有的方式维持着整个系统的动态平衡;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户面临的信贷约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其中承受需求信贷约束农户所占的比重已经远远超过供给信贷约束,农户对可能获得的最佳信贷合约条件否定性的认知偏差则是诱发需求信贷约束的主要原因;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户金融风险市场参与及其参与深度很低且受是否有家庭成员担任公职变量影响较大,出于对风险的厌恶,农户更倾向于持有对外借款等非正规的金融风险资产或者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的正规金融风险资产。第二,将金融素质、信贷约束同时纳入家庭资产选择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分析框架,实证检验了三者之间的互动机理,揭示了贫困地区农户家庭资产选择异质性特征的成因,进一步说明了经典投资理论模型和家庭资产选择现实之间存在的偏误,为家庭资产选择理论模型的优化扩展奠定了基础。已有研究中,将金融素质、信贷约束和家庭资产选择置于同一分析框架,同步探讨三者之间互动机理的研究并不多见。鉴于此,本文首先使用简约多元Logit模型估计金融素质对农户承受特定类型信贷配给的影响,并进一步估计金融素质对农户承受特定类型信贷配给的边际贡献,最终说明金融素质对信贷约束的影响;其后,从金融风险市场参与及其参与深度两个角度,分别使用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检验金融素质、信贷约束对家庭资产选择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金融素质的提升不仅会直接推动农户参与金融风险市场,并增加其在金融风险资产上的配置比例,还可能通过缓解农户需求信贷约束,进一步影响农户金融风险市场参与及其参与深度。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素质对农户金融市场和正规金融市场参与及其参与深度有显著正向影响;二是金融素质对农户承受需求信贷约束有显著负向影响;三是需求信贷约束对农户金融市场和正规金融市场参与及其参与深度有显著负向影响。第三,使用贫困地区农户相关微观数据,从另一个层面呈现了我国家庭资产选择的异质性特征及其成因。在我国,由于存在巨大的城乡和区域差异,要真实客观反映我国家庭资产选择的现状及其成因,有赖于对不同区域城乡家庭细致地观察和分析,然而,已有研究大多以城镇家庭为研究对象,相关研究成果未必完全适用于农户,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户,因此,本文以贫困地区农户为研究对象,揭示了贫困地区农户家庭资产选择的异质性特征及其成因,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全新的视角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