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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将本题定位于公司法学与知识产权法学交叉领域的研究课题,试图通过对知识产权这一特殊出资形式分析,运用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原理与规则,对知识产权出资适格性、出资的类型、出资风险、出资责任等基本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从而为丰富知识产权出资的理论成果、完善知识产权出资的制度尽一己之力。本文共分7章,除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交待论文写作的背景、思路与方法外,其余各章的主要内容是:1.与出资有关的知识产权理论。在国际知识产权法学界,对知识产权概念的定义颇多歧见,对知识产权范围的界定也不清晰,研究知识产权出资问题必须厘清其概念,界定其疆廓。而对知识产权法律属性的揭示与法律特征的归纳,则为进一步研究知识产权出资的特点提供了基本理论依据。上述两个方面阐述,目的是为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研究的展开提供铺垫。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问题即知识产权为什么符合出资标的的质的规定性,抑或能够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与资本制度联系的一个重要纽结,就现物出资而言,理论界流行4要件说或者5要件说,但就知识产权出资而言,需要考察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具备为公司可控性以及是否能够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本章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点,对它们的适格性问题进行考察与分析,并认为并非现行理论下的全部类型的知识产权都具备出资的适格性。2.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界定。我国公司法对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态度始终是矛盾的,具体表现在严格的出资比例限制上,从20%或35%到70%,反映的只是数字的增减,实质态度没有改变。从理论上说明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应当限制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因为公司法是团体法,公司资本并非简单地作为股东营利的本钱,还是公司信用的财产基础,是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因此公司法领域不存在完全的契约自由。然而,从公司实践来看,无论限制措施何等严厉,规避、逸脱这种限制的方法、手段多乎其哉。而造成的负面后果则可能是公司设立、运作成本的增加,违法手段的花样翻新,应有资信行业难以发展,债权人怠于使用更加合理、有效的救济手段等。因此,本章的结论是: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多少留给公司根据其营业需要来确定如何呢?3.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为保证知识产权出资的真实,出资前的价值评估是必要的。本章介绍了部分西方国家在知识产权出资评估方面的具体模式,指出西方国家评估模式的特点与现实背景,未必完全适用于我国。同时,对我国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经济学手段作为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无论采用现行的任何一种方法,都受制于诸多主客观条件,而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很难得到完全的满足,因此,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是相对的。同时认为,在知识产权出资的价值评估中,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结果,委托评估的委托人和执行评估事务的评估机构都必须认真面对;同时,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人,也应当对公司披露的知识产权资本有一个理性的判断。4.知识产权出资的履行。知识产权出资的履行即将出资标的交付与公司,归公司所有或支配的行为或过程。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不同,从取得方式上看,由法定取得和自然取得之分,取得方式的不同会影响到对出资履行要求的差异;从权利对象上看,有技术性知识产权与非技术性知识产权,不同对象的知识产权同样对出资履行表现出不同的需要。本章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门别类地研究了它们各自不同的出资履行要求,对完成出资履行中的法律交付和事实交付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履行出资的股东和接受出资的公司在出资履行过程应当注意的事项作了有益的提示。5.知识产权出资的风险与防范。知识产权出资存在着诸多风险,导致这些风险原因,可能来自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瑕疵,也可能来自于股东的出资履行行为不洁,还可能来自于公司运作知识产权资本的失误,甚至来自于公司与股东均不可控制的市场风险。本章对知识产权出资的各种风险以及造成这些风险的原因都作了详细而深刻的披露与揭示,同时对如何防范和转移这些风险进行谋划与设计。认为,公司与出资者在出资协议中,对知识产权出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承担问题作出事前约定是解脱困局的有效途径。6.知识产权出资的民事责任。知识产权出资的民事责任是指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形下,股东、发起人、公司对其他股东、对公司、对公司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是没有异议的,只是在责任承担时的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明确,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资本充实责任,也已有成熟的理论成果与法律规定支持。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因其虚假陈述是否也应承担责任,被追究责任的法理基础何在,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怎样确定责任承担的范围与限制,等等,是需要着重阐释的问题。当然,知识产权出资情形下,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时,其适用的责任规则应当与其他出资条件的责任追究机制相同,唯知识产权出资有其特殊性,故追究知识产权出资义务违反者的民事责任同样应有自身的要求。本章除了对出资责任的一般理论作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外,将主要笔墨泼洒于前述重点问题,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出资责任理论架构和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