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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佩克(OPEC)等主要石油输出国、欧美等主要石油消费国,都采用体积量计量原油,计量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60°F。计量标准规范齐全,从计量仪表及辅助设备到各种检定装置及检定方法,从取样分析方法到相关参数测量和油量计算,从流量计选择到整个计量系统的统计控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计量标准体系。 国内商品原油是采用质量计量,按空气中的纯油质量进行交接,以吨为基本计量单位。标准参比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 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原油贸易交接计量技术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油贸易“质量交接”与“体积交接”误差的理论分析和实验数据比对,研究得出我国原油贸易计量交接实行“体积交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理论上分析“质量交油”与“体积交油”油量计算的误差来源,即质量计量的计算比体积量的计算增加2个参数(Fa空气浮力修正系数和ρ20标准密度),参数的增加引起综合误差的增加,分析Fa和ρ20两个参数对质量测量和计算精度的影响程度。 通过原油贸易交接的实际计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温度的变化导致油品密度的变化,油品密度变化导致油品标准体积变化率和质量变化率的差异,质量变化率比标准体积变化率高出几十倍。 我国目前原油计量由“质量交接”改为“体积交接”,在设备装置配置上基本能够达到要求,但在涉及体积修正的温度、压力和流量计算的智能仪表方面,同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差距;分析我国目前标准规范的适应性,标准规范的制修订措施;标准参比条件的温度应改为15℃,涉及到我国量值传递体系和技术规范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