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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是社会学学科内极其重要的一个关注点,其意义和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正常运作及其发展。然而在中国近年来备受瞩目和争议的女性安全问题上,社会控制所起到的功能却受到不少女性主义者的质疑,他们指出:当代中国的社会控制,不论是法律政策还是社会传统观念、社会舆论等,往往只针对女性受害者大做文章,不仅没能在女性安全问题上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受害者造成了“二次伤害”,加重了女性作为男性“他者”存在的受压迫程度,将女性的身心安全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中。 因此笔者提出疑问:在当今中国,社会控制在女性安全问题上究竟有没有发挥功能,又发挥了怎样的功能?女性主义者们是出于什么立场和理由质疑它们所发挥的功能?本文试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运用文献研究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分析社会控制在中国当代女性安全问题上的控制作用及过程所暴露出的缺陷及其内在原因。 本文从以下三个环节对此展开探讨:首先,随机抽取新华网2016年全年内收录的216起女性安全问题相关新闻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我国女性安全问题中主要的三大问题——妇女拐卖、强奸、性骚扰问题现状进行具体说明,并归纳其特点;其次,基于女性主义理论视角,结合我国三大女性安全问题现状,从作为硬性社会控制的法律制度以及作为软性控制的社会传统观念、大众传媒、社会舆论导向这两大块内容,来论述社会控制功能在我国女性安全问题上的缺陷和不足;最后,通过分析这些缺陷和不足,从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两方面来阐明不平等的两性社会结构是社会控制在我国女性安全问题上功能失效的根本原因。两性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导致了社会控制在我国女性安全问题上的功能失效,其功能失效反过来又强化了两性社会结构的不平等现状,造成社会结构和社会控制之间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