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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社会嵌入理论为视角,基于在蒙古国的实地调查,研究了中国资源开发企业在蒙古国面临的发展问题,重点分析了社会嵌入对相关中资企业在蒙古国发展的重要影响。本文采用"制度嵌入"和"文化嵌入"这两个核心概念,考察分析了不同中资企业在嵌入蒙古国当地"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方面所表现的差异及其不同的发展境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本文认为,中资企业在蒙古国的资源开发活动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嵌入在具体的政策环境和地方社会文化之中的经营实践,具体表现为企业与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当地牧民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在蒙中资企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制度环境和充满挑战的文化环境,其资源开发活动不仅受到蒙古国政策法规"朝令夕改"式频繁变动的制约,而且也受制于以"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为核心理念的蒙古游牧文化的生态伦理观念。蒙古国社会转型后走上了民主化发展道路,其频繁的政府更替和《长名法》等环境政策的严格实施导致投资政策的不稳定。蒙古国民间环保意识的高涨与资源民族主义的兴起为中国资源开发企业在蒙古国的发展带来了挑战。本文研究发现,从制度嵌入方面来看,大部分中资企业本身存在生产不规范、环保意识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对投资环境融入程度有限等问题。这些中资企业只是遵守蒙古国大体战略背景和条条框框的明文规定,并没有充分了解蒙古国法律体系及其细节内容,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政策环境时,适应能力有限。在文化嵌入方面,大部分中资企业未能真正吸收和领悟蒙古族注重生态保护的游牧文化理念。企业无序开发、污染处理不当等行为激化了中资企业与蒙古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当地牧民之间的矛盾。综合看来,大部分在蒙中资企业并没能深度嵌入当地社会,未能与当地社区之间建立稳定良好的信任机制,从而遇到了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但具有启发意义的是,仍有几家大型中资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规范化生产模式赢得了蒙古政府的认可与政策优惠。而且,他们通过加强环境治理和社会回馈力度,逐渐完善了企业的制度嵌入与文化嵌入机制,从而达到深度的社会嵌入,逐步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和适应性发展。如大型中资企业以专业的技术团队实现了规范化生产的目标,并按照蒙古国政策法规的要求开展资源勘探与开采活动,落实了复垦、绿化等环境治理工作,成为中资企业"有序生产、依法经营"的典范。此外,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这些大型中资企业对"社区"共同体特殊规范与文化观念的深入了解为他们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这些大型中资企业通过深度嵌入当地社会开始走向规模化经营与适应性发展之路。在蒙古国民主体制与崇尚民主文化的大背景下,蒙古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在政策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张力。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过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其政策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地方牧民。也就是说,地方社区在地方事务的处理中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而中资企业作为"外来者",在地方社会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此,本文认为,在蒙古国参与资源开发的中资企业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中资企业只有通过有效协调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性难题,才能以资源开发带动矿区的内生性、包容性发展,才能完善资源开发的"社会嵌入"机制,迈向中资企业在跨国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