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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竞争呈现出亘古未有的激烈态势,法律规范的滞后性跟市场竞争的迅猛发展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法律规范的健全迫在眉睫,市场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爱奇艺不正当竞争系列案尤其是“爱奇艺诉聚网视”案是当下盛行的网络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得以解决的典型案例,反映了关于当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中十分常见的过滤网络视频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实践,网络视频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法律适用研究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案判决对于网络环境下竞争关系的认定和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等均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扩张性适用是当今互联网相关立法处于窘境的反映,我国视频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亟待完善,需要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提供更为合法合理的依据。基于科技的日新月异,法律适用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举证尤其艰难等现实问题,互联网视频企业的竞争秩序的规制模式亟待完善。除引言和结语除外,本文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本案案情简介及爱奇艺不正当诉讼系列案简介。本部分主要对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情进行简单概括,并总结了本案的审理结果。第二部分为本案争议焦点归纳及相应的法律分析。本案争议焦点四个:原被告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过滤网络视频广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然后针对以上四个争议焦点展开法律分析。第三部分为网络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本部分针对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本案的影响展开论述的同时,分析了面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一般条款的情形,再结合具体本案具体情况探讨了一般条款的适用性和具体的适用条件。第四部分为“爱奇艺网络视频广告案”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启示。该部分是在总结上文的基础上,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身出发,结合互联网行业特性和多样纠纷解决机制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过滤网络视频广告行为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法启示。结束语部分再对全文进行简单概括,简单重申本案和本文对于网络视频广告适用和纠纷解决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