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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需求,成为促进当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在21世纪初期,才开始将PPP模式引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但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只依靠政府投资产生巨大资金压力,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成为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新的融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数量和质量有效供给,从而实现政府公益性职能和社会公众福利的最优化。但是,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目前仍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风险高且复杂。因此,政府必须贯穿于整个PPP项目,尤其在PPP项目初期起着主导与控制方向的作用,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文在分析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中政府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研究重点放在政府在实施PPP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并对原因提出解决办法。首先介绍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与政府责任的基本理论,从而为分析现阶段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分析现阶段我国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责任实施现状:历史发展进程和取得的成就。再次,全面系统分析我国PPP项目制定执行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政府规划缺陷、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责任风险分担不清、环境与资金保障不足、监管不到位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PPP项目政府责任缺失或者不足的原因,如: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行政人员责任缺失、政府项目风险把握不足、PPP项目政府监督失责等。第四,分析了PPP政府责任改进的对策建议,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中的法律保障、提高政府在PPP模式中的风险意识、构建系统的监督管理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