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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陆续曝光了一系列重大刑事错案,引起了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刑事错案的频发,不仅阻碍了司法正义的直接实现,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引发民众对我国刑事司法整体运行状态的担忧。刑事错案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广泛存在于各国的司法实践中,美国作为法治相对发达的英美法系代表国家,同样于近期曝光出相当数量的刑事错案。相比之下,美国针对刑事错案的研究开展较早,学者们更注重实证分析,能够通过大量数据统计,寻找刑事错案的形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和救济对策。在理论界实证研究的推动下,美国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立法及司法改革,其中包括:颁布《无辜者保护法案》,成立刑事错案调查委员会,允许民间机构对无辜者提供私力救济,针对性地改善侦查措施程序,注重心理偏差的理论研究和预防培训等。目前,我国刑事错案的研究仍处于发展阶段,诸如错案的概念等基本问题尚需厘清,刑事错案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从正本清源的角度出发,可借鉴错误的概念对其进行理论定义,而在所有类型的错案当中,狭义的冤案则是各国学者的理论研究重点。美国刑事错案的研究开展较早且更为深入,为此,可以借鉴其普遍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对中美两国同时大量存在的错案进行比对,这样不仅能够发现两国错案实践样态的异同,也能为进一步分析中美两国错案的成因提供数据支撑。刑事错案的防范应该针对其具体成因展开,而错案的成因具有明显的复合性特点。中美两国分属于不同法系,虽然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运行中的相关缺陷与美国并无可比性,但是,在引发错案的各种表象成因及其背后的深层机理方面,中美两国之间仍具有较为明显的趋同性特点,这也为借鉴美国刑事司法中的已有制度及改革经验奠定了基础。在刑事错案的发现、纠正、赔偿和追责等方面,中美两国均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虽然美国的制度也并不完美,但一些积极的、针对性的改革路径可能对我们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