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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政治巨变。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2月12日清帝逊位。政治巨变带来了整个社会的巨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迅速确立了一系列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在此背景下,江苏新式法院建设同时也全面铺开。民国元年江苏在进行司法建设的同时,也很重视发行报刊总结司法成果和宣传外国司法经验,由江苏高等审判厅编辑的《江苏司法汇报》就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本文主要研究对象是其中的七十二个民事判词。论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绪论部分内容。交代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意义,以及对于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作了文献综述。正文部分内容。正文第一章为《江苏司法汇报》与其民事案件概述,主要介绍《江苏司法汇报》内容与目的和民事判词的数量统计和特征分析。这一章是本文的起点。正文第二章为民国元年江苏民事案件分类梳理。在民事判词数量统计的基础上,从物权、债权、婚姻、继承等角度对民事案件进行梳理。这一章是本文的基础。正文第三章为民国元年江苏民事审判相关问题探析。在对民事案件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探讨法律渊源、诉讼原则和法官价值追求三大问题。这一章是本文的核心。结语部分内容。结语部分包括本文三个结论:其一,民间习惯为当时民事审判最重要法律渊源;其二,传统民事纠纷仍为当时民事审判重点;其三,程序正义的价值理念在当时审判实践中有所体现。通过以上研究以期对当今司法审判提供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