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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殊的社会政治原因,总统电视辩论在美国总统选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候选人赢得电视辩论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赢得最终的大选。所以在电视辩论中,候选人都会竭尽全力抢占先机,利用他们雄辩的口才和临场的睿智来宣扬政纲、攻击对手、自我辩护、说服选民并获得选民的支持(Benoit and Harthcock ,1999)。因此长久以来,候选人出色的辩论语言和娴熟的辩论技巧一直是语言学家研究的焦点。此前的研究大多是从修辞学、传统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角度对历年的美国总统电视辩论进行纵向分析,很少选择从语用学的角度对某一届总统电视辩论展开横向的比较分析。同时,根据Levinson《语用学》(2001: 180)中所述,语用预设是言语中隐含的信息,能有助于突出言语重点以达到言语交流的目的;而语用预设触发语则是能够在特定的语境中激发语用预设的语言成分,包括词汇、短语和句子结构等。所以,本文尝试从语用学的角度出发,依据Levinson(2001)关于语用预设触发语的理论框架,着重从词汇层面,句法层面和语音层面研究分析2008年美国总统电视辩论。本文力求对两位候选人—奥巴马和麦凯恩—所使用的语用预设触发语进行比较分析,旨在研究两位候选人在具体的语境中如何使用语用预设触发语激发特定的语用预设以获得既定的辩论目的,包括宣扬政纲、攻击对手、自我辩护、说服选民并获得选民的支持。研究发现,奥巴马和麦凯恩在电视辩论中同时使用了7种词汇语用预设触发语—叙述动词、事实动词、改变状态动词、判断动词、反复动词、专有名词或带有定冠词的名词短语和反复副词,5种句子结构语用预设触发语—时间从句、分裂句、疑问句、非限定性从句、非事实条件从句以及1种语音预设触发语—被重读的隐性分裂句。但是两人的使用情况却不尽相同。奥巴马使用语用预设触发语的频率和质量都要远高于其对手麦凯恩。同时,研究结果显示,奥巴马和麦凯恩都尝试利用特定的语用预设触发语激发特定的语用预设,从而取得特定的辩论目的并改善辩论语言。不过由于二人的使用情况不同,本文仅着重归纳使用较为恰当的情况。例如,经过比较分析,本文发现奥巴马在叙述动词的使用上要优于麦凯恩,而且他主要利用叙述动词来宣扬政纲,所以本文认为语用预设触发语能有助于候选人达到宣扬政纲的目的。同理,本文发现不同的语用预设触发语有着不同的功用,例如这些触发语能够有效地宣扬政纲(叙述动词、事实动词、专有名词或带有定冠词的名词短语、分裂句、疑问句、非限制性定于从句和被重读的隐性分裂句),攻击对手(改变状态的动词、判断动词、反复副词、时间从句和非事实条件句)和自我辩护(反复动词);同时还能有效地改善辩论语言并说服选民,例如可以客观列举事实(叙述动词、时间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构建语境(非事实条件句和疑问句)、设置悬念或转移话题(分裂局和反复动词)、显示谦虚礼貌(事实动词和判断动词)、加强强调(反复副词)以及使语言更加精确(改变状态动词和专有名词或带有定冠词的名词短语)。作者希望通过此次研究,为我国学生提供借鉴,让他们能在具体的语境中学习如何恰当地使用语用预设触发语作为辩论手段,提高、改善自身的辩论语言和辩论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