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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制度主义理论为宏观视角,采用政策网络分析的框架,对深圳数字电视政策形成进行了剖析。文章把数字电视发展的政策网络分为决策层网络、产业链网络和用户网络,在静态地分析了三个网络内部网络结构、功能、行动者利益、资源和行动策略的基础上,再以深圳数字电视产业的几个发展阶段为背景,分别探讨行动者网络在动态的政策形成中的作用,以及对相互之间的影响。
文章通过对一手调查数据和二手案头资料的研究发现,每个政策网络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政策网络行动者相互竞争或合作推动政策的形成;而数字电视政策的形成是在传统模拟电视发展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阶段和步骤,分步实现的过程;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存在不同的政策推动力量。但是此过程中并不存在一个始终不变的推动者;由于利益差异,每个行动者都有可能成为政策的推动者,也都有可能成为政策的阻碍者。
文章最后从本案例出发讨论了技术与制度的关系,认为凡勃伦的二分法不能完美解释深圳数字电视政策的形成,至少在技术始终提高社会便利程度、制度的滞后性和制度与技术相互作用方面与本案例的结论不符合。作者认为技术的盲目性、制度形成的博弈过程和技术的应用等问题同样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