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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政治监督体系中,对执政党的监督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要顺利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客观上需要加强对执政党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本文着重研究如何加强对执政党权力的监督制约。文章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为监督的基本理论。监督,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后就存在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现象。现代意义上的监督已经被赋予民主的意义,即对于公共权力或政党权力的制约与调控。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独立性、公开性、对应对称性与强制性。监督是实现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具备利益保障功能,是有效治理的管理手段,也是遏制腐败的基本机制。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主要是分权理论。这一理论是反对封建专制的锐利武器,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西方监督思想有着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在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与发展了不同于西方的政治监督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对于公共权力实行监督的重要性,总结了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人民监督思想和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监督思想。列宁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监督思想,强调由人民群众掌握选举权和罢免权;主张建立党内民主制度和集体领导制,实行批评自由等,完善党内的监察制度,建立独立的、有高度权威的党内监督机构;强调健全法制,保证法制统一,主张让民众利用报刊发表批评信、批评报道等来对行政行为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予以监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监督思想对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监督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部分(第三章——第四章)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的历史实践。中国共产党在成为执政党之前,党内监督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党内监督以权力高度集中的组织领导制度为基础;党内民主监督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党内专门监督机构仍处于发育之中。在执政之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一是初步确立时期;二是曲折发展时期;三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四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启示我们:要提高执政党监督的有效性,必须重视党内民主,改革传统的党内监督制度;党要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进一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第三部分(第五章——第六章)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本部分主要提出了若干党内监督制度设想。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实现从方法定势到制度模式转变。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质询制度、民主弹劾制度与公开监督制度,改革和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