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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会议的小组讨论中,曾身居电信行业要职的杨贤足委员说:“电信网络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浪费数额相当于几个三峡了。”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不禁让人觉得在电信这样的自然垄断性行业要引入竞争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正如拉丰和泰勒尔所提到的“电信市场的竞争并不容易产生”。但是电信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利用政府的力量适当地引入竞争是关注的焦点问题。
政府规制通常会被认为是反竞争的,然而至少就封闭经济而言,尤其是在电信这样一个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特殊行业中,政府规制恰好是推动电信竞争的重要动力,因为垄断企业是没有动机与进入者来共同分享收益的,因此他们通常会极力阻止进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激励性的规制会是推动竞争更为有效的方式。
本文从政府规制促进电信竞争这个角度来展开论述,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理论上论述政府规制(包括市场准入规制、互联互通规制和资费规制等)是可以促进电信竞争的。
第二部分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看政府规制是如何促进电信竞争的。
第三部分从我国的实践加以论证,但是同时也指出在我国政府规制促进电信竞争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足的方面。
第四部分根据我国政府规制的不足方面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