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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各种突发事件,引发各种危机。如何应对这些危机事件,是我们必须始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危机管理能力愈加重要,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局,也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近年来,学者们对于政府危机管理理论与实践有了一定的探究,但是关于政府危机管理中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却少之又少,而行政问责制又是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因此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中行政问责制显得十分必要。文章首先从把行政问责引入危机管理的动因出发,提出了行政问责制对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而用实例说明目前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政问责的状况。其次探讨了危机管理中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包括行政问责理念滞后、行政问责角色不清、行政问责法律缺失、行政问责机制落后以及主体救济措施缺失,并对其原因展开分析。最后,提出完善危机管理中行政问责的对策建议:一是要更新行政问责理念;二是明确划分政府各部门职责;三是健全行政问责法律法规;四是构建完善问责体系;五是健全行政问责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