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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外交是在冷战结束后,由联合国第二任秘书长哈马舍尔德于1960年在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的,随着冷战的结束,第六任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发表《和平宣言》,对预防性外交的定义又进行了相应的限定,而预防性外交内涵的扩大也使得它成为了维护地区安全及稳定的重要外交方式。预防性外交定义本身就存在着多重性,每个地区和国家都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这也就导致了每个国家在预防性外交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各自的制度创新和发展特点。联合国预防性外交被人们称为综合性预防性外交,而美国则认为只有真正的大国才可以开展预防性外交,这同时也间接的暴露了美国的霸权主义。东盟的预防性外交正处于发展阶段,而东盟地区论坛作为东盟地区唯一的安全合作机制,正处于从建设信任措施到预防性外交的过渡阶段,因此如何正确掌握预防性外交未来的发展方向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东盟是由多个成员国组成,因此在发展预防性外交时也需要考虑到各个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所面临的问题以及预防性外交的可行性。在柬泰冲突和南海问题上,预防性外交的作用体现的并不是很明显,但是从这两个问题上可以看出,预防性外交正在逐渐影响着各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各国都希望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在冲突发生前将问题最小化。因此,预防性外交在今后调解各国或地区之间的冲突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东盟地区论坛的成员国,预防性外交也对了老挝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自身发展状况等原因,老挝对东盟预防性外交的接触相对较晚;是否应该开展预防性外交及其预防性外交是否实用,都是老挝值得探讨的问题。于此同时在实施预防性外交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诚然,老挝对预防性外交的开展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对于正处于发展经济的重要时期的老挝,越早的明确预防性外交的发展方向,最后就能收获越好的成绩。预防性外交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明确预防性外交的立场和作用,并将其解决并且付诸实践,希望预防性外交可以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冲突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使得世界各国可以和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