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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对重新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本文认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准确认识农村经济主体发展的金融需求,从而按照或适应这种需求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农村,农户成为农村经济中的最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加强和完善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对于发展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近年来福建省农户家庭收支状况入手,分析了农户潜在的金融需求、现实的金融需求和主观的金融需求,概括出目前农户金融需求的6个特点,即农户资金需求较为普遍、农户远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来越高、农户贷款情况存在地区差别、小额贷款已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求、农户融资偏好首选非正规渠道融资、农户的金融需求还存在提高空间。并得出结论,现有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下农户金融需求并没有全部表现为对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需求,而是由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共同满足的。然后本文分析了现有农户金融需求与正规金融供给之间的不协调性,从农村金融机构缺失、金融支持弱化、金融业务单一、农村资金分流、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农村担保体系不健全、农信社独立支撑、农村民间融资活跃等8个方面概括了目前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供给角度提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要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包括政策性银行、农业合作社、商业金融、农村金融中介组织、民间金融等在内的农村金融组织进行功能调整和定位;政府要加大金融支农的力度,从改革政策性金融支农的方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对民间信贷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完善涉农金融法规等方面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各银行机构也要积极探索新型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从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发展商业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进以点带面信贷支农模式、运用多种服务手段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更好地为农户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