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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产生之后,便凭借其在创造财富方面的积极效应在全球迅速普及。然公司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因此在享有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与之对称的义务,即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形式具体表现为对消费者、职工、债权人、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一个公司如果对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不够尊重,那么实质上已经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必要。故而,那种认为公司应以营利为根本目的,社会责任不应强加于公司的传统观念已不合时宜,公司社会责任的兴起已是必然。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开始关注公司社会责任,我国亦不例外。从法学角度来看,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著书立说,阐释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发展,与此同时,立法者也十分重视公司社会责任,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就旗帜鲜明地将公司社会责任首次引入立法。因此,关注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发展,回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探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社会责任完善之路,是本文选题及写作的初衷。就国内公司社会责任发展而言,目前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于此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亟待完善。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论、国内公司社会责任体系构建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全文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追溯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揭示其本质属性,对国内外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经典表述进行阐释与分析,最终形成笔者的观点即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除股东之外的,与公司利益相关群体诸如公司债权人、雇员、消费者、社区、环境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等所负有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第二部分通过对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社会责任立法与实践的考察,归纳其特点,分析其对我国相关制度构建的启示;第三部分深入分析了目前国内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剖析了当前国内公司社会责任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深入探究了其存在的原因。第四部分通过以上分析研究,笔者认为我国的现代公司亟待完善公司社会责任体系。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则须从法的运行、公司自身、政府、社会这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建立有效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次,要从公司自身入手,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再次,要完善政府行为,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最后,大力弘扬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加强社会监督。唯有如此,才可使公司社会责任深达国人内心,公司社会责任才可切实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