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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分支,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体现了社会公共政策的需求。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担任要职,是各方利益冲突的焦点,其所承担的民事义务与责任是对破产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建构公平合理的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制度,对于实现破产债权,保持各方利益平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文章以过错归责原则为先导,通过民事义务控制手段细化破产管理人承担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综合考量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与破产管理人职业阶层的生存空间因素,确立破产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及其相应的限制措施,意在对我国的破产法修改和侵权法理论的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