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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是国际性博爱恤兵之团体,自1863年瑞士设立国际红十字委员会,1864年各国签订第一次日内瓦公约(亦称红十字公约)后,欧洲多数国家先后成立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于1904年,成立伊始就特别注重战地救护,自日俄战争,到辛亥革命、二次革命、北伐战争、第二次国内战争,凡遇战事,靡役不从,凭借红十字标记的形式保护,获得交战双方的谅解,出入战场,从事救死扶伤的工作。 1931年,日本政府为摆脱国内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悍然发动了对我国东北地区的侵略战争,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加快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从此中国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局势的发展,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也转为准备救护为主,兼及战争中的平民救护,除在上海组织救护队前赴各战场担任救护外,还在组织、人事、医疗资源等方面进行整合,以应付战争需要。组织上,总会先后成立华北救护委员会、总会救护委员及华北分会,以便协同各机关团体的力量,集中办理救护事宜。人事上,总会聘请庞京周为总会秘书长,统筹全国战地救护工作。在医疗资源方面,总会主要采取了统计医护人才、设班训练救护人员、检阅学员操演、储备药品材料以及运输医械材料等应变措施。 抗战军兴,中国红十字会秉博爱恤兵之宗旨,以救死扶伤为职责,在淞沪炮火第一声中,负起神圣救护之使命。总会除在上海组织救护队10队、急救队12队、救护医院24所,征集救护车辆98辆,还另特约公私医院16所,分布淞沪前线及上海市区,协同一致执行救护、输送、医疗等任务。旋在松江、昆山、苏州、无锡、杭州等地,陆续设立重伤医院,并在南京创设拥有五千床位的伤兵医院,后因国民党军队在京沪战线上败退过于迅速而不得不草草结束。于是中国红十字会将所收伤兵沿江南铁路及长江水路移送皖赣各地军医院分散收容。 南京沦陷之后,显示往后战争势必深入内地,亦证明庞京周的救护策略已无法应付全面抗战军事的需要,必须加以修正,同时红十字会及其他退集汉口的救护人员,也亟需重整。1937年12月6日,总会高层与中央救护事业总管理处官员在汉口举行会议,同意接受国民政府卫生当局主张的战时三合一政策,决定将总会所属救护人员加以改组,在汉口成立临时救护委员会,并筹组救护总队部,聘请林可胜为救护委员会总干事兼救护总队总队长。 林可胜就任临时救护委员会总干事后,立即着手指挥策划新救护体系的建构。救护总队嗣于1938年春成立,经组织医疗、医护、医防、急救、X光等队,遍遣全国战区,另设汽车队、材料分库,分司运输补给。救护总队在林可胜的领导下,由组建初期的37个医疗队开始,陆续扩充至178队,医护工作人员曾达3,420人,同时拥有救护汽车200辆,卫生材料分库11个,规模之盛达于极点。1942年秋,救护总队人事变更,林可胜被迫辞职,造成基层医护人员流失严重,故救护总队的工作效能大打折扣。 救护总队在组建初期设代理总干事办公室,下设医务、材料、统计三股,后来将统计股改为总务股,增设运输股与干事室,再后来发展为总队长办公室、医务、材料、运输、人事、文书、事务、技术、会计等科室。救护总队的组织结构是一个科层化的组织样式,整个组织体系在总务、材料、运输、医务等各层面进行分工,通过资金使用、材料供应、运输补给、人事管理、医务执行等方面的运作,构成了比较完善的救护体系。 救护总队是国民政府卫生当局推行战时三合一政策的产物。在总队长林可胜的领导下,救护总队逐渐发展成为抗战时期整个救护体系的核心,通过人事渗透、组织互效、业务互补等方式,结合卫生与军医部门的资源,全面贯彻和执行战时三合一政策。在贯彻和执行三合一政策的过程中,林可胜与总会的矛盾日益激化,被迫去职,但救护总队乃至整个红十字会最终还是被国民政府纳入军管,战时三合一政策亦完全实现。 救护总队组建初期的工作对象,纯以技术为主,从旁协助各战区兵站及后方医院卫生机关工作,如实施手术、骨折矫治、X光检查、细菌检验、特别营养等,后来由于传染病逐渐流行,病兵人数多于伤兵,乃综合医疗、医护、医防、急救各队之性能,一律改为医务队,尽量推进至野战区,协助军师卫生机关,从事手术、绷带、急救,并指导办理灭虱、治疥、抗疟,改进环境卫生及兵食营养等军阵卫生工作。 救护总队工作时间基本横跨整个抗战期间,工作区域遍及整个中国战区,在战地救护、公共卫生、防疫工作等方面都有杰出的表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抗战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