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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生产(灌溉)用水的供应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一直是实行单一的国家(政府)供给制或集体供给制,筹资渠道狭窄,以国家或集体投入为主,群众投劳折资为辅。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责权利不明等缺陷,经营中多以计划指令和行政命令为主,导致供水效率低下,不能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效益,难以对农户形成节水激励,农用水资源的浪费严重。 随着农用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加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原有的农村水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已不适应农业灌溉高效用水的需求和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亟待改革。因此,在农业生产用水的供应机制和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中,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吸收多种主体进入农业生产用水的供应领域,鼓励用水户及其组织参与灌溉管理,使供水经营权真正掌握在有效率的供水经营者手中,经营形式灵活多样,管理体制规范有序,借助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在阐述各供水主体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从由谁供水和如何供水两方面展开讨论,对比分析不同供水主体的经营行为及其运行绩效,为农业生产用水的供应设计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并对其运行提出优化措施,以提高供水的效率和效益,增强节水激励,在现有农用水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为实现农用水的有效供应提供指导。 全文共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动态、方法体系和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作了简要说明。 第二部分,农业生产用水及其供应的基本特性。对本文所要研究的农业生产用水及农用水供应的内涵给予了界定,指明在本文中农业生产用水仅指农业(田)灌溉用水,并分析了农业生产用水的属性(商品属性、稀缺性、产品特性的混合性、社会属性)和农业生产用水供应的基本特性(区域自然垄断性、供给弹性小)。 第三部分,农用水供应体系的变革与比较。首先提出了不同供水主体的类型是依据农业生产用水这种工程供水的经营权的不同归属(即实际经营者的不同)来划分的。然后分别对改革前后的供水体系做了详细地介绍,指出供水主体多元化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