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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视野下的民意是社会成员在刑罚正义和常识、常理、常情指引下,并在对特定刑事案件的量刑问题作出的各种判断与评价基础上,所形成的基本思想共识。现实表明,虽然其没有直接和具体的法律依据,但能对量刑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个“影响”,若是正面的,将是刑罚正义的体现和要求,但若是负面的则有损刑罚正义并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因此,如何趋利避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对其规范化影响量刑问题作初浅的探讨,并具体分为除引言之外的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量刑视野下的民意概述。该部分主要从民意的概念、特点、实现及功能出发,对民意的基本内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在学界众家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民意的相关概述得出自己的观点,将民意界定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对特定的人物或者事件,在依据特定领域的标准或者规则作出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形成并表达出来的思想共识。随后,该部分进一步探讨了民意对量刑所造成的各种影响,并以此为基点,引出全文的主题,即民意对量刑的影响需要规范化。第二部分,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之必要性。主要是: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现状中民意影响量刑受非司法力量干预的现象,使量刑司法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必须对此予以规范化;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分别从量刑自由裁量权、量刑公信力、刑法基本原则、刑事政策、量刑现代化的角度对民意必须要规范化影响量刑进行了个别性的说明。第三部分,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之可行性。主要是:对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实现之后并不会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性进行说明,讲明司法独立对民意的可容纳性;从我国现有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出发,为民意寻求基础性支撑;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的量刑规范化改革为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提供了积极的模式;从域外有关民意对量刑的规范化影响量刑的成功实践中寻找对我国民意在量刑中发展的有力支撑。第四部分,民意影响量刑之规范化路径。主要是:对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确定规范化标准;在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之上,构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化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具体考察对规范化标准与形式的有效性与可行性。第五部分,民意规范化影响量刑的规范完善。主要是:对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中对民意难以实现规范化影响量刑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主要对人民陪审制进行问题解剖;针对人民陪审制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量刑调查制度、量刑听证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