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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为现实性较强的研究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PPP模式下TOT项目的加速发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采取了案例分析法与归纳分析法,对PPP项目的融资结构性、融资收益性进行了系统地分析,思考A市采取PPP融资模式的原因以及PPP融资项目能够给予当地政府以及参与投资的社会资本所带来的双赢,同时积极反思与总结在项目过程中社会资本参与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与后续衔接政策,以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背景下,PPP模式的具体实施也是多种多样的,本文研究的TOT模式是相对适宜我国地方拥有较为庞大存量资产的国情背景,TOT模式(转让-经营-移交)是由通常的BOT模式发展而来,但相对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TOT模式不存在BUILD的过程,不需要社会资本进行建造,而是直接从政府部门收购或者接手已经施工完成的项目,然后由社会资本负责建造后的运营、管理环境。在本文A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中,A市政府与S水务集团共同组建的SPV公司获得了原有A市污水处理厂以及管网资产的经营管理及可观的利润,普通民众作为水资源的消费者,通过支付水费而间接支付了包含在内的污水处理费,其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中国工商银行A市分行提供了与25年特许经营期相同的长期贷款,其还款来源主要为消费者支付的污水处理费,还款来源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政府实现了社会资本的引入,盘活了存量资产,获得了约6个亿的转让资金,也改善了A市污水处理产业的资本结构,以TOT形式为主体PPP项目的意义得到了充分体现。针对项目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同时分析了相关保障措施:第一,坚决避免因政绩冲动而产生的盲目PPP融资;第二,完善相关立法,重点从保证民众的知情权、信息发布的透明化、推动公众参与等几个方面入手,建立机制化的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第三,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