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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政府企业化操作的旧住区拆建更新使上海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是当时甚至今天上海真实的写照。然而,这项存在公共利益的旧住区城市更新被完全市场化运作后产生了不良的后果,导致社会问题严重,政府与居民矛盾不断。由此,以反思此种更新机制的讨论在学术界广泛展开。时至今日,随着土地储备制度的逐步完善,包括《物权法》在内的相关法规体系的完善,公共利益至上得到重新认识,此类拆建更新将逐渐规范化并且小规模化。从西方城市的发展来看,拆建模式在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将进入稳定、小规模发展的阶段。然而,与此同时,另一类旧住区改造的紧迫性、复杂性开始慢慢显露,那就是建成于建国初期,随着城市新陈代谢不断产生的一般性旧住区的更新,这类更新目前主要由政府作为实事工程行政推进,并且存在房屋体制复杂、当初建设标准不一、低收入群体聚集且规模巨大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多的特点。在此情况下,政府将其视为行政事务推进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同时高昂的改造费用也使政府不堪重负,于是出现了简单化处理、社会反响不一、无法可持续发展、长期依赖政府的种种问题。因此,如何研究并制定此类既不能拆又不是保护建筑的一般性旧住区的城市更新机制就成了当务之急。本文就将主要针对此类一般性旧住区城市更新机制进行论述。相比上海旧住区更新的不断探索,柏林同一时期,城市发展已经相对成熟,以完善居住条件为主要目的的一般性旧住区更新是整个城市的重点。在这个方面,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IBA(柏林世界建筑展览)时期创立的“谨慎城市更新”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年的经验。因此,本文将重点拿柏林“谨慎城市更新”的机制与上海一般性旧住区更新机制进行比较,并结合柏林在一般性旧住区更新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找到两者的不同点与相似点,之后进一步提出上海可借鉴的方面及未来发展趋势,为上海一般性旧住区城市更新(后文简称旧住区更新)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