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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具有农业户口、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环境侵权是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环境介质遭到污染或破坏,并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的危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对于农民来说,这里所说的环境介质遭到污染或破坏实际上是农村环境遭到污染或破坏。环境侵权侵害的农民权益的类型包括农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益。其中人身权损害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的损害,财产权损害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类型主要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其中,水污染是最为严重和最为常见的污染类型。相对比城市居民来说,农民受环境污染侵权的影响程度更深、影响面更广、影响时间也更长以及预防和解决难度更大。农民受自身条件和农村环境特点的限制,相对比城市居民更容易受到环境污染的侵害。农民的收入和健康与农村环境密切相关,农村环境一旦遭受破坏,直接影响到的将是农民的财产权与健康权。由于我国法律在规制城乡污染转移方面不完善,我国农村经常遭受来自城市的污染侵害,加上农村本身的环保机制落后,使得农村环境污染更加严重。受自身经济条件和知识缺乏的限制,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还存在诸多障碍。致农民受侵害的环境污染同样属于环境侵权的范畴,同样适用现行环境侵权法律,但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适用这些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往往凸显出诸多的不足。为了保障农民权益,减轻农民遭受环境污染的损失,我国应该健立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农民收入。通过建立农村集中供水机制和食品检测机制,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还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来规制城乡污染的转移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的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对受环境污染侵害的农民权益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