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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理论上看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完善的,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如,国家虽有扶持政策,却不够到位,落不到实处;邮政储蓄等成为名义上支持农村建设的机构,其资金更多地流向上级城市,没有真正履行为农村融资的责任;民间金融需求的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服务的不足,但其利率高、风险大加剧了农村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农村小额信贷难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考虑并需要解决的。与此同时,扶贫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开始活跃,引发了广泛关注。作为一种新事物,它能否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现存问题?它的运作机制和绩效如何?在发展中又遇到哪些阻碍?这些都是值得探究的东西。本文所研究的对象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通过对天长、凤阳、阜阳、潜山和太湖等地的11家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对这些调研对象的运作机制和绩效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目前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展情况及过程中的阻碍,进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促进其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参考。首先,对研究对象展开理论分析,分析内容包括:结合政府文件定义其概念和特征;理论基础回顾。其次,分析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必要性;总结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和安徽省内发展的历程和现状且重点放在安徽省内。然后,通过实地调研,运用访谈、调查问卷等方法,以调研对象为例,分析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运作机制、进行绩效评价,并探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后,结合实证分析和问题分析给出如何更好地发展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政策建议。研究得出的结论:一,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涵盖了4种类型:由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在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和供销合作社主导的资金互助合作。二,从8个方面分析样本社的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结构、业务范围、资金来源、贷款设计、股权设置等等,得出样本社的运行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和农村合作互助原则,目前没有异化情况出现。三,绩效分析表明,在经营绩效方面,整体上11家样本社的水平不一,差距较大;在社会绩效方面,11家样本社都为缓解当地的融资难问题做出了贡献,受到农户的欢迎。此外,还单独分析了银燕资金互助社的绩效,得出,要想提高绩效水平,关键是提高组织的互助性,互助合作才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根本目的。四,在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阻碍因素,如,法律地位不清晰、监管主体不明确、融资渠道狭窄、内部治理不健全、人才缺乏等。五是,针对问题提出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