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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对于纳入世界贸易体系的教育服务贸易,中国也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做出了承诺。这份承诺既意味着机遇,也意味着挑战。我们在思考着如何发展教育服务贸易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用法律保障教育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而后者对于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学者来说,无疑具有重大的挑战性。目前,教育服务贸易法律的探索刚刚起步,笔者希望借此论文抛砖引玉,能够激发更多的学者关注教育服务贸易法律的研究。 本文共四万余字,除引言和结论外,全文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教育服务贸易的兴起和发展。通过对教育服务贸易的追本溯源,我们可以理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脉络,并且更加清晰的把握其发展走势。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GATS下教育服务贸易相关规定及我国入世承诺。首先介绍了GATS对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包括范围、原则等;其次介绍了我国的相关承诺,主要有水平承诺和部门承诺。 第三章主要写了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法律的现状。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到不足,为下文提出对策进行了有力的铺垫。 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提出了完善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对策。首先提出要把握立法原则,夯实立法基础;然后提出进一步构建教育服务贸易法律框架;最后论述了在完善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对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