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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环境保护部门中的执法主体,环境监察作为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在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服务公共的环境利益,成为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只有尽快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本文以环境监察的职责和理论以及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相关内容为基础,结合对我国环境监察的现状,以T市H区为例,结合其自身情况,提出了环境监察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研究,详细介绍了该体系的架构、设计原则、流程规划。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转变政府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是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