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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中国,如果你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位老奶奶正在用平板电脑看新闻读报纸,或者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津津有味的用智能手机看着动画片,请你千万不要感到奇怪。因为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已经深深的影响到了几乎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根据来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数据,2012年的中国网民数量已经正式进入“5亿时代”,这也就是说包括各个年龄阶段的所有中国人在内,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是互联网服务的使用者,中国已经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互联网第一大国”。 伴随互联网世界的高速发展,涉及网络虚拟财产①保护的问题也变得普遍起来。由于法律的缺失以及对现行法律解释的不充分,司法机关在审理有关虚拟财产的案件时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更是经常不予以立案。 虚拟财产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虚拟财产属于哪一方主体?虚拟财产被侵犯时需不需要法律提供保护?对于这一系列问题,学界和实务界都见仁见智。这其中有一点是无需置疑的,那就是伴随互联网世界的不断发展,法律必然需要随之做出调整。这种调整既保护对既有法律的解释和应用,更包括对虚拟财产专门的立法,当然,这主要应该在民法的体系内进行。 虽然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既是一个立法问题,也是一个司法问题。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一个法律缺失的问题,立法的完善是其他方面得以解决的前提。故本文将着重于如何通过法律的解释和和新的立法保护虚拟财产。 本文主体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将首先研究虚拟财产所涉及到的主要纠纷,借此引出问题。然后,笔者将介绍国外对于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有关情况,并立足国内,解析有关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主要理论争议。 第二章将主要讨论我国虚拟财产保护的路径,这既包括了立法模式的选择,也包括了为什么选择民法体系的范畴而非刑法体系或者行政法体系。 第三章将具体剖析如何在现存的民事法律中通过对相关法律的解释和灵活运用来为虚拟财产提供法律保护。 第四章将分析通过对虚拟财产进行专门立法来予以保护。相比民法体系中的其他法律而言,专门立法属于现有法律之外的内容,且该项内容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而言最为重要,故单独成章。对此,笔者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财产保护法(草案)》为蓝本来讨论,并分析和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