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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使食品企业形象在人们心中大打折扣,许多人对我国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充满了不信任。危害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既给广大消费者造成身心的伤害,也给政府信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食品行业被公众认为是最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之一。而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企业承担责任的动力严重缺乏,如何提高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从动力机制上着手研究。 本文在对国内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的文献进行回顾和梳理的基础上,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本理论,分析了企业所受到的来自外部的强制力、模仿力、规范力,来自内部的经济动力、道德动力、政治动力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的影响,并结合企业市场导向因素,发展了相应的理论模型,提出具体的研究假设。 之后,本文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实证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实证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实证是对食品企业进行问卷调研,以研究影响其社会责任行为的因素。使用SPSS处理165份有效样本数据,通过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对各研究变量测量模型进行信效度检验;然后对整体结构模型以及各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得到实证研究结论。 第二部分实证是从政府及消费者两个食品企业关键利益相关者展开研究。研究政府对于企业的强制力作用采用博弈论来分析,并结合三鹿案例来说明;研究消费者对于食品企业产品的购买意向差异,采用情境问卷来分析;然后用温氏集团这一案例来分析验证食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因素。 最后,本文指出文章的主要研究结论和不足,指出后续研究方向。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1)外部环境中来自与企业直接二元经济关系的合作伙伴的社会责任表现、社会及公众、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非政府组织(NGO)的期望构成的规范力,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有显著影响。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新闻媒体往往取代了政府的监管作用,食品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多是由新闻媒体揭露而曝光,从而对食品企业产生巨大的压力。因此进一步放开新闻自由,给媒体以监督权可有效促进食品企业的责任行为。 (2)企业领导人的道德动力是促使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CSR行为的重要因素。食品企业是“良心企业”,企业领导人的道德水平与价值观念直接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选择。负责任的领导会将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内植于企业的文化和价值体系,进而融入企业的日常行为之中。因此在全民教育中加强道德教育,尤其对企业家加强道德培训有利于促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3)企业市场导向是企业外部影响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间的中介变量。它作为包含行为要素的组织文化受到外部规范力的影响,它又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最终影响企业绩效。因此,企业重视其市场导向,建立适合食品企业特征的市场导向实施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4)政府对食品企业的强制力必须注意效率与效果,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作用。从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分析部分可以看出,由于地方政府与企业利益的趋同,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企业社会责任则成了发展经济的成本而被“理性”地放弃。中央政府的最佳社会责任治理策略是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或对地方政府职能重新进行定位。中央政府应加大激励机制的研究,从法律法规上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对玩忽执守的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问责制,从而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市场机制。 (5)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对消费者购买意向有显著影响。研究证实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与该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行业内的相对水平正相关的结论,但作为食品企业,消费者并不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为企业社会责任买单。这促使食品企业一方面注意提高自身的CSR责任,另一方面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亦应谨慎考虑其成本支出。 (6)温氏案例印证了企业领导人的道德动力有力地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理论,并显示出CSR行为与企业绩效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从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创始人及高层管理者的价值观和理念、企业的创始人的信念和价值观观以及过去的经历为形成企业责任奠定了基础;在公司治理中,将创始人的个人价值观转化为企业理念,构成企业文化,并将责任思想融入日常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并有效地执行,这样才能有效落实CSR行为。食品企业的CSR行为包括企业与员工及供应链保持忠诚合作,并将成功的企业战略模式复制到其他地区,同时需要友好对待竞争对手,关心社区、媒体、政府、投身公益慈善等活动。 (7)解决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经济+社会+法律+道德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并重视信誉、文化等软环境。企业内外各种力量的有效联动和配合才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期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