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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是现实复杂环境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全面分化,中国社会进入急剧转型时期,同时也进入了危机频发时期。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应对各个领域出现的各种危机事件。提升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执行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共危机管理水平,是社会的成功转型的必要条件与保证。为有效预防危机产生、降低危机损害,提升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执行力已成为政府管理中的一项重大课题。 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执行力就是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的能力和力量。笔者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基本方法,从非常态下危机管理中的政府执行力入手,首先界定公共管理中政府执行概念,提出评价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执行力五个方面的标准(执行的速度、执行的满意度、执行的效度、执行的力度、执行的高度);在对中国5.12汶川地震和日本3.11地震中两国危机管理政府执行力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执行力虽然显著提高了,但是跟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暴露了目前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执行力的短板;进而根据我国现阶段危机管理中的政府执行力的不足,由表及里考量造成不足的根源所在;最终提出对策建议。其中,把问题的原因分析与对策重点落在应急体制、机制的建设,执行主体素质的提高,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的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的加强等制约因素上。 本研究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政府执行力的研究范畴,试图通过对我国危机管理中政府执行力问题的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的提出,为提升我国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行力,从而对政府有效化解危机,降低危机危害,乃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