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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庄子思想中的核心观念之一,历来为人所重视。当前学术界对庄子“真”观念的阐释主要有两种路向:第一种是把“真”作形而上的把握,即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理解“真”,认为庄子的“真”是绝对唯一的形而上者,其内涵等同于“道”。“真人”则是“真的人格化”,类似于道教的“仙人”,“真知”则是对“道”的体悟。第二种是把“真”作形而下的把握,即从伦理学或者认识论的角度上来理解庄子的“真”,认为庄子的“真”是指道德上的的“真诚”或者认识论上的“真知”。 本文立足于“观念的三级架构”的思想视域,通过分析《大宗师》中的“真”、“真人”和“真知”三个观念,提出:庄子的“真”观念既不是形而上层级的观念,也不是形而下层级的观念,而是存在层级的观念。所谓的存在层级,既不同于以“绝对主体性”为标志的形而上层级,也不同于以“相对主体性”为标志的形而下层级,其标志是“前主体性”。庄子的“真”指向的即是这种前主体性的本真情境,其特点是“无物存在”。“真人”是寓于本真情境中的“人”,其特点是“有人之形”而“无人之情”。“真知”则既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认识”,也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体悟”,而“人”在物我不分的浑沌之境中的本真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