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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旅游的高速发展,生态旅游所创造的价值日益显现。特别对于旅游资源丰富而开发程度较低的云南省怒江地区而言,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是理想的旅游发展模式。但由于生态旅游资源本身脆弱性的特点,’生态旅游在产生经济价值、带动地方发展的同时,也对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产生了负外部性效应。这些旅游开发中的外部不经济将使旅游资源处于低效率或过度利用状态,资源配置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云南省怒江州生态旅游的外部性问题作一些尝试性的分析和探讨,为怒江有关部门在发展生态旅游业中选择各种措施和提供建议。本文从介绍怒江州的自然及社会经济状况、生态旅游景观入手,提出了怒江发展生态旅游这一非资源消耗型产业的理想模式。以此为铺垫分析了发展生态旅游对怒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的影响。并着重指出了随着生态旅游向深度化发展可能产生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脆弱性和敏感性;对怒江传统文化的冲击性;以及破坏本身就很脆弱的旅游生态系统等问题。于此,利用剑桥经济学家庇古(Pigou)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外部经济”(external economics)和“外部不经济”(external diseconomies)的概念,提出合理规避怒江州生态旅游发展的外部不经济性的7个途径:(1)合理界定旅游资源的产权。(2)核算旅游资源价值。(3)使用税收和津贴杠杆调整外部性。(4)做好旅游发展规划,实现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循环。(5)依据怒江生态功能区划分,建立旅游容量地图。(6)政策扶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行业。(7)改善能源结构,发展非资源消耗型产业减少生态旅游的负外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