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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在享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富裕和社会繁荣的同时,也逐渐承受着经济发展产生的副产品“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严重威胁和困扰。巨大的经济建设成就掩盖不了地方政府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目前,我国已步入了环境风险社会,环境群体性事件以29%的速度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维护社会的稳定值得我们思考。学界和理论界需要取得理论突破来应对纷繁复杂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基于此,本文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类型,以及地方政府的治理工作做出了深入的研究。文章的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背景、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并对国内外相关的理论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概括。本研究通过对启东事件和云南昆明PX事件进行梳理概括,并对这两个典型事件进行相关的理论分析,从事件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三类: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本原因是可以理解为我国重增长,轻环保,埋下较大的隐患,法制不健全以致民众缺乏一种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直接原因是民众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受到威胁,民众成了惊弓之鸟,不在信任自己的政府;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环保部门的不作为以及企业的乱排乱放使得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地方政府在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本研究对此做出了进一步原因分析。根据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笔者相应的提出应对措施。环境保护是民生大事,必须优先解决。要标本兼治从源头减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制度建设,加快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多元治理模式,通过协商民主来解决环境争端,争取掌握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