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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对生命价值认识的不断提升,幼儿在园的人身伤害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位阶在法律、法规层次的幼儿园教育、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再加上学前教育研究理论上的滞后,特别是专门针对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研究少,而绝大多数的研究却又都散见于其它教育阶段的研究中,“参照执行”的是其它教育阶段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处理,一直是我国法律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研究和探讨,从理论上澄清人们对这类事件处理问题上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从法律上提出妥善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和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首先从法学的角度对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澄清人们对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法律认识上的一些误区;然后以个案研究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笔者选取了江西省吉安市A、B两所幼儿园为调查对象,综合运用访谈、文献分析等方法对两所幼儿园近两年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件以及教师、家长们对它的认识进行了研究;最后,为了更好地预防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笔者提出了以下七项措施: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园长、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幼儿家长的法制教育,提高幼儿家长的法律意识;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建设,完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实现赔偿责任社会化: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改善幼儿教育条件。